近日,多位明星参演电影涉影视投资诈骗案的新闻上了热搜。据公安部门通报,犯罪团伙采用荐股形式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而后仅将少部分金额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实施诈骗运营及个人挥霍。涉事公司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收益,打着投资的幌子圈钱,属于诈骗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除了对案件本身的关注之外,由案件引发的公众对电影投资的恐慌和误解也有必要正确引导。
近年来,涉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醒相关部门需加强该领域的风险防范。需要指出的是,影视投资本身是一种市场投资行为,一些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在支持电影产业发展中发挥了正能量。比如,《大鱼海棠》《大圣归来》等项目都是借助电影众筹获得了成功。影视投资和电影众筹又不一样,众筹更像是粉丝“为爱发电”,一般投资额度较小,风险也较低。电影投资实际上是购买电影版权行为,等待电影上映后进行院线票房以及其他版权收入分红,一般投资金额高、风险更大。
财联社1月27日讯 当地时间周五(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委员蒂埃里·布雷顿(Thierry Breton)表示,如果对应用商店的更改不符合即将出台的欧盟法规,那么苹果公司将面临严厉的执法行动。
昨日,苹果在官网宣布,将遵循《数字市场法案》(DMA)在欧盟地区对iOS、Safari浏览器和App Store进行更改,具体“包括600多个新API、拓展的app分析、支持替代浏览器引擎的功能,以及处理app支付和发行iOS app的新选项。”
其中最瞩目的自然是,“开发者能在App Store以外的app市场提供iOS app供用户下载。”这意味着,苹果将首次允许用户在不使用App Store的情况下将软件下载到iPhone上。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计划目前只适用于欧盟地区。